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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承法

家庭法律风险防控培训网-继承法案例6

点击数:36122019/5/10 14:11:45 来源: 广东法律风险培训网

案例6:王某去世,留有遗产若干。王某有一子一女,儿子已先于王某去世,留有一孙;遗产分割前,女儿表示放弃继承权,但此女之子(王某的外孙)不同意其母亲放弃继承权,要求以外孙身份直接继承外祖父的遗产,遂与王某之孙发生纠纷,诉至法院。一审认定:王某的儿子已死,女儿放弃继承权,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没有了,只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;既然孙子有权继承,外孙也理应有份。于是判决:王某的遗产由其孙子,外孙各继承一半。 家庭法律风险防控培训网-继承法案例

 

问题:法院的认定和判决是否正确?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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